pg电子模拟器com:HK]金石控股集团(01943):依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香买卖及結算一切限公司及香聯合买卖一切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明,概不對因本公告悉数或任 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任何證券的邀請或要約。 King’s Stone Holdings Group Limited 金石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建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943) 根據一般授權配售新股份 配售署理香买卖及結算一切限公司及香聯合买卖一切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明,概不對因本公告悉数或任 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任何證券的邀請或要約。 King’s Stone Holdings Group Limited 金石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建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943) 根據一般授權配售新股份 配售署理
配售事項 董事會怅然宣佈,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五日(买卖時段後),本公司與配售署理訂 立配售協議,據此,配售署理有條件及個別赞同擔任本公司的配售署理,按盡 力基準促进向不少於六名承配人(其自身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如適用)為獨立 第三方)以每股配售股份0.617元的配售價配售最多150,000,000股配售股份。 假設本公司已發行股本於本公告日期及完结日期期間並無變動,配售協議項下 最高數目150,000,000配售股份佔:(a)於本公告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5.00%; 及(b)經悉數配發及發行配售股份擴大後的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13.04%。
每股配售股份配售價0.617元較:(i)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五日(即配售協議日期) 聯交所所報的收市價每股股份0.77元折讓約19.87%;及(ii)於緊接配售協議日 期前最後五個連續买卖日聯交所所報的均匀收市價每股股份0.684元折讓約 9.80%。假設悉数配售股份獲悉數配售,配售事項的所得款項總額及所得款項淨 額(經扣除配售佣钱及配售事項的其他開支)將分別為92.55百萬元及估計約 91.02百萬元,相當於淨配售價每股配售股份約0.607元。本集團擬動用(i)約 67.00百萬元(相當於配售事項的所得款項淨額的約73.61%)用於發展用戶側工 業及商業儲能電站業務及新建築工業園區產業升級;及(ii)約24.02百萬元(相 當於配售事項的所得款項淨額的約26.39%)用於擴充一般?運資金,括償還 股東貸款及付出應付費用、薪水及福利、專業費用、租金與办理費用以及其他 費用及儲備。 一般事項 配售股份將根據一般授權配發及發行 本公司將向上市委員會申請赞同配售股份上市及買賣。 配售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买卖須待配售協議並無根據其條款終止後,方告完结, 並須待配售協議項下的先決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由於配售事項或许會或不 會完结,股東及本公司潛在投資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董事會怅然宣佈,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五日(买卖時段後),本公司與配售署理訂立配售協議,據此,配售署理有條件及個別赞同擔任本公司的配售署理,按盡力基準促进向不少於六名承配人(其自身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如適用)為獨立第三方)以每股配售股份0.617元的配售價配售最多150,000,000股配售股份。配售協議的首要條款概述如下:
配售署理將向本公司收取持平於配售價乘以配售署理所配售的配售股份數目所得總額1%的配售佣钱。根據配售協議應付配售署理的配售佣钱由本公司與配售署理按正常商業條款並參考類似买卖的現行佣钱率、配售事項的規模及股份的價格表現後經公正商量釐定。
假設本公司已發行股本於本公告日期至完结期間並無變動,配售事項項下最高數目150,000,000股配售股份佔:(i)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現有已發行股本1,000,000,000股股份的15.00%;及(ii)經悉數配發及發行配售股份擴大後的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13.04%。配售事項項下配售股份最高數意图總面值將為1,500,000元。
配售股份一經配發及發行,將在各方面與當時已發行其他現有股份享有平等位置,不附帶對任何典当權、留置權、押記及產權負擔、股本、擔保權益或其他申索,連同於發行配售股份日期當時已發行其他現有股份附帶的一切權利,括收取於發行配售股份日期或之後的記錄日期宣派、作出或派付的一切股息及其他分配的權利。
(1) 於配售協議日期聯交所所報的收市價每股股份0.77元折讓約19.87%;及(2) 於緊接配售協議日期前最後五(5)個連續买卖日聯交所所報的均匀收市價每股股份約0.684元折讓約9.80%。
配售事項的配售價經參考股份現行市價、股份的近期买卖表現及股份面值後由本公司與配售署理公正商量釐定。董事認為,配售價按正常商業條款釐定,且根據現行市況屬公正合理,並契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配售股份將根據股東於股東週年大會上通過的決議案颁发董事的一般授權配發及發行,惟上限為於股東週年大會日期當時已發行股份數目(不括庫存股份(如有))的20%。根據一般授權,本公司獲授權發行最多200,000,000股股份。於本公告日期,概無根據一般授權發行任何股份。因而,配售事項將毋須進一步經股東赞同。
倘任何上述條件未能於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九日(或配售協議各方或许書面協定的有關其他日期)或之前達成,配售協議訂約各方的一切權利、義務及責任將告終止,且訂約各方均不得向另一方提出任何申索,惟任何从前於有關終止前違反配售協議在外。
配售署理須促进(作為獲配發任何配售股份的條件)各承配人以書面方法向配售署理及本公司交给其向本公司及配售署理的協議及承諾,除非本公司及配售署理事前書面赞同,否則其不會,並將促进其署理人或聯屬公司或代為其行事的任何人士於完结日期開始(括當日)至完结日期後六(6)個月的期間內,均不會直接或間接:
(i) 要約、出售、訂約出售、質押、颁发任何購股權、權利或認股權證以購買、出借、分配、轉讓或以其他方法處置(括但不限於以贈與、掉期、對沖或其他方法),或赞同直接或間接進行任何上述事項、任何配售股份或其任何權益;
一旦發生下列事情而導致下列情況發展、發生或收效,而配售署理合理認為已經或或许會對本公司或本集團之整體業務或財務狀況或远景或配售事項之成功或悉數配售一切配售股份形成严重晦气影,或已經或或许導致按配售協議擬定之條款及方法進行配售事項屬不適當、不明智或不適宜,則配售署理可於完结日期上午八時正前任何時間向本公司發出書面告诉終止配售協議,而毋須對本公司承擔任何責任,惟在協議終止前因从前違反配售協議而引起在外:
(i) 發生任何事情、事態發展或變動(不論是否屬当地、國家或國際性質,或構成於配售協議日期之前、當日及╱或之後發生或持續之一連串事情、事態發展或變動之一部分),括有關政治、軍事、工業、金融、經濟、財政、監管或其他性質事宜之現況之事情或變動或事態發展,導致或或许導致政治、經濟、財政、金融、監管或股市狀況出現變動,而配售署理全權認為將對配售事項之成功形成晦气影;或
(iii) 香或與本集團有關之任何其他司法權區之任何法院或其他主管當局頒佈任何新法例或規例或更改現行法例或規例或更改其詮釋或應用,而配售署理合理認為任何該等新法例或變動或许對本集團之業務或財務远景及╱或配售事項之成功形成晦气影;或
(v) 本集團整體業務或財務或貿易狀況或远景出現任何严重晦气變動;或(vi) 配售署理得知配售協議所載本公司之任何聲明及保證遭到違反,或於配售協議日期或之後及於完结日期前發生任何事情或出現倘在配售協議日期或之前發生或出現將導致任何該等聲明及保證失實或不正確之任何事宜,或本公司違反配售協議之任何其他條文;或
好像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刊發的二零二五年年報中所发表,為進一步鞏固及拓宽本集團於建築行業的綜合競爭優勢,並善用控股股東於電子部件及智能基礎設施領域的資源,本公司將積極推動建築主業與智能化、綠色低碳技術的交融。本集團擬運用配售事項所得款項中的約67.00百萬元,用於發展用戶側工業及商業儲能電站業務及新建築工業園區產業升級,進一步提高本集團建築項意图節能降耗與智能办理才能。
上述業務屬本公司建築主?業務的產業鏈延伸,與本公司在香建築及相關工程服務領域的技術積累和項目經驗高度協同。本公司將聚集建築項目用能側的智能儲能、能效優化及園區智能化應用,依託自主研發和集成才能,為工業園區、數據中心、智能樓宇等供给一體化解计划,從而增項目附加值及市場競爭力。
在商業形式方面,本公司將采纳「投資-建設-運?」一體化服務,由本公司主導中心設備投資及專案建設,並負責後續運?办理。針對儲能電站業務,本公司將自有中心設備,通過才智能量办理系統(EMS)實現遠端監控與才智運維,說明客戶下降用能本钱、提高能效,並實施收益分红。未來,本公司亦將拓宽虛擬電廠、需求回應等增值服務,打造可持續的才智动力應用場景。
在新建築工業園區升級方面,本公司將推廣標準化、模塊化設計,交融智能設備與物聯網技術,實現園區高效建設與才智運?,提高动力使用功率及綜合办理水平,鞏固本公司於高端產業園區及智能建築領域的市場位置。
本公司將始終以建築業務為根基,發揮產業鏈協同效應,積極引进先進電子部件與智能技術(如物聯網系統、無人機巡檢、智能动力办理等),推動建築主業向數字化、智能化和低碳化升級,拓宽智能建築及高端產業園區等新式基礎設施市場。
假設悉数配售股份獲悉數配售,配售事項的所得款項總額及所得款項淨額(經扣除配售佣钱及配售事項的其他開支)將分別為92.55百萬元及估計約91.02百萬元,相當於淨配售價每股配售股份約0.607元。本集團擬動用(i)約67.00百萬元(相當於配售事項的所得款項淨額的約73.61%)用於發展用戶側工業及商業儲能電站業務及新建築工業園區產業升級,括產品研發9百萬元、設備採購50百萬元、業務推廣2百萬元及員工招聘6百萬元;及(ii)約24.02百萬元(相當於配售事項的所得款項淨額的約26.39%)用於擴充一般?運資金,括償還股東貸款及付出應付費用2.78百萬元、薪水及福利5.16百萬元、專業費用5.86百萬元、租金與办理費用1.08百萬元以及其他費用及儲備9.14百萬元。
2. 750,000,000股股份由華宇控股有限公司(「華宇控股」)直接持有。該等股份由華宇控股作為嘉能時代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嘉能時代」)之代名人持有。華宇控股由曾女士直接擁有98%權益。因而,曾女士被視為於華宇控股持有的股份中擁有權益。
配售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买卖須待配售協議並無根據其條款終止後,方告完结,並須待配售協議項下的先決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由於配售事項或许會或不會完结,股東及本公司潛在投資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